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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刑事执行监督局成立特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15-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日上午,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局召开会议,成立特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立是大连刑事执行检察对特赦工作的快速反应。 

  领导小组由李雅新局长担任组长,孙亚民副局长、梁武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主任及监管检察处副处以上领导担任小组成员。 

  会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习近平主席8月29日签署的主席特赦令进行了认真的再学习,明确了本次特赦的“两个总体条件”及“四类罪犯”范围。李雅新局长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本次特赦的重大意义,明确检察机关在特赦中肩负的责任,要与其他司法机关一道圆满完成此次特赦任务,要确保特赦不错放、不漏赦一人。之后,她详细部署特赦监督工作小组近期需重点开展的工作: 

  1、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要在9月3日放假前与各派驻监管单位进行沟通,全面、详细了解各监管场所特赦工作的部署情况。 

  2、与各监管场所衔接,提前介入,对特赦案件的提请、审理、裁定和执行各环节进行同步监督。 

  3、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要对特赦人员逐案、逐人登记造册,并详细审查其是否符合特赦的条件,然后装订成卷,留存备案。 

  4、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每周五11时前,书面向监管检察处内勤上报特赦工作情况。 

  5、监管检察处要召集辖区内有看守所的各基层检察院,对特赦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具体指导其正确开展特赦监督工作。 

  6、特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在9月6日后,对各派驻监管场所(包括基层看守所)检察室的特赦监督工作进行巡视检察,对特赦工作情况实现动态把握。 

  7、畅通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举报、申诉渠道,在各监管场所明确公示举报申诉电话以及约见检察官等举报、申诉方式。 

  8、所有特赦案件情况均将在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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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刑事执行监督局成立特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2024-07-25

 

  

  9月1日上午,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局召开会议,成立特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立是大连刑事执行检察对特赦工作的快速反应。 

  领导小组由李雅新局长担任组长,孙亚民副局长、梁武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主任及监管检察处副处以上领导担任小组成员。 

  会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习近平主席8月29日签署的主席特赦令进行了认真的再学习,明确了本次特赦的“两个总体条件”及“四类罪犯”范围。李雅新局长要求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本次特赦的重大意义,明确检察机关在特赦中肩负的责任,要与其他司法机关一道圆满完成此次特赦任务,要确保特赦不错放、不漏赦一人。之后,她详细部署特赦监督工作小组近期需重点开展的工作: 

  1、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要在9月3日放假前与各派驻监管单位进行沟通,全面、详细了解各监管场所特赦工作的部署情况。 

  2、与各监管场所衔接,提前介入,对特赦案件的提请、审理、裁定和执行各环节进行同步监督。 

  3、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要对特赦人员逐案、逐人登记造册,并详细审查其是否符合特赦的条件,然后装订成卷,留存备案。 

  4、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每周五11时前,书面向监管检察处内勤上报特赦工作情况。 

  5、监管检察处要召集辖区内有看守所的各基层检察院,对特赦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具体指导其正确开展特赦监督工作。 

  6、特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在9月6日后,对各派驻监管场所(包括基层看守所)检察室的特赦监督工作进行巡视检察,对特赦工作情况实现动态把握。 

  7、畅通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举报、申诉渠道,在各监管场所明确公示举报申诉电话以及约见检察官等举报、申诉方式。 

  8、所有特赦案件情况均将在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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