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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4日,在元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申国君副厅长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林沂处长和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郑大为副检察长陪同下,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慰问了我院全体干警,并进行了面对面的指导。


见面会上,申厅长从三个方面对我院过去三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一是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全国第一,有罪判决率达到100%,是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一面旗帜;二是在检察改革中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开拓创新,是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先进; 三是检察监督力度很大,队伍建设非常突出,检务公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是全国86个派出检察院中的典范。 他希望大连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再接再励,继续举好旗帜、保持先进, 将典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辽宁省院林沂处长对大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荣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不辜负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的期望。
大连市院郑大为副检察长和李雅新局长代表大连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对申厅长和林处长在新一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莅临大连慰问、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决心不辜负上级院领导对大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寄予的厚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再创大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辉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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