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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执检】防疫期间履职尽责 凸显检察监督职能
时间:2020-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高检院张军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省院、市院分别部署了具体工作。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履职、主动创新,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确保了全市各监狱监管秩序和防疫大局的稳定。

 

 

新冠病毒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的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升级。大连城郊院在组织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检察工作不中断,保证对各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完毕,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控期间的监狱检察工作。监狱做为人员高度密集的监管场所,面临着重大的防控压力。在监管场所全部实行封闭管理后,检察人员原则上也不再进入。大连城郊院第一时间向大连各监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工作的检察建议函》,要求各监狱:一是在进一步巩固各批次封闭执勤民警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变,继续做好做实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执(备)勤干警无感染、监管场所无疫情;二是切实依法保障服刑人员人身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在做好服刑人员错时、分散就餐等工作的基础上,确保服刑人员有病及时就医获治、正常拨打亲情电话、控申渠道不受影响。此外,针对原籍是疫区的服刑人员,应予重点关注、专人谈话、人文关怀,确保其情绪稳定,安心改造;三是及时通报重点狱情,在突发事故、服刑人员外医或者死亡等紧急情况发生后,及时电话通报我院指定联系人,做到警检联动、无一遗漏;四是建立狱情隔日报告制度,各监狱指派专人隔日向我院指定联系人电话报告各监狱狱情,重点包括干警在岗履职、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学习休息等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和监狱检察工作两不误。

 

 

办理监狱近期报请的大量减刑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黄某英事件”发生之前,大连城郊院已经意识到了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将会是防控的薄弱环节,需要格外予以重视。为此,大连城郊院在上述发出的检察建议函中明确指出,各监狱针对刑满释放环节要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求各监狱在刑期届满前至少14天将刑满释放人员隔离监管,并全程密切观察,不间断测量体温,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在释放时不出现疑似症状;另一方面要求各监狱提前与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和去向地司法机关联系衔接,在符合去向地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做好释放衔接工作的预案,杜绝影响社会稳定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各监狱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争取其主动配合。要向刑满释放人员阐明关键点:一是刑满释放是法律赋予服刑人员的基本人权,没有法定事由则刑期届满必须予以释放,上述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当前全社会都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自觉履行防控措施,这既是对国家、对社会负责,也是对家庭、对个人负责,做为刑满释放人员配合做好释放衔接工作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刑满释放人员普遍对特殊时期的管理措施给予理解和支持,各监狱的监管工作和刑满释放工作持续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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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执检】防疫期间履职尽责 凸显检察监督职能

  2024-08-21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高检院张军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省院、市院分别部署了具体工作。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履职、主动创新,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确保了全市各监狱监管秩序和防疫大局的稳定。

 

 

新冠病毒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的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升级。大连城郊院在组织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检察工作不中断,保证对各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完毕,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控期间的监狱检察工作。监狱做为人员高度密集的监管场所,面临着重大的防控压力。在监管场所全部实行封闭管理后,检察人员原则上也不再进入。大连城郊院第一时间向大连各监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工作的检察建议函》,要求各监狱:一是在进一步巩固各批次封闭执勤民警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变,继续做好做实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执(备)勤干警无感染、监管场所无疫情;二是切实依法保障服刑人员人身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在做好服刑人员错时、分散就餐等工作的基础上,确保服刑人员有病及时就医获治、正常拨打亲情电话、控申渠道不受影响。此外,针对原籍是疫区的服刑人员,应予重点关注、专人谈话、人文关怀,确保其情绪稳定,安心改造;三是及时通报重点狱情,在突发事故、服刑人员外医或者死亡等紧急情况发生后,及时电话通报我院指定联系人,做到警检联动、无一遗漏;四是建立狱情隔日报告制度,各监狱指派专人隔日向我院指定联系人电话报告各监狱狱情,重点包括干警在岗履职、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学习休息等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和监狱检察工作两不误。

 

 

办理监狱近期报请的大量减刑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黄某英事件”发生之前,大连城郊院已经意识到了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将会是防控的薄弱环节,需要格外予以重视。为此,大连城郊院在上述发出的检察建议函中明确指出,各监狱针对刑满释放环节要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求各监狱在刑期届满前至少14天将刑满释放人员隔离监管,并全程密切观察,不间断测量体温,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在释放时不出现疑似症状;另一方面要求各监狱提前与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和去向地司法机关联系衔接,在符合去向地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做好释放衔接工作的预案,杜绝影响社会稳定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各监狱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争取其主动配合。要向刑满释放人员阐明关键点:一是刑满释放是法律赋予服刑人员的基本人权,没有法定事由则刑期届满必须予以释放,上述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当前全社会都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自觉履行防控措施,这既是对国家、对社会负责,也是对家庭、对个人负责,做为刑满释放人员配合做好释放衔接工作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刑满释放人员普遍对特殊时期的管理措施给予理解和支持,各监狱的监管工作和刑满释放工作持续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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