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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铲除恶之花
时间:2024-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第37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高群众防范毒品的意识,普及毒品禁种常识,大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共同对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开展铲除行动,并对群众进行禁毒普法宣传。

此次行动中,侦查人员在甘井子区某镇某村发现有村民在住宅周围种植罂粟的情况,市检察院干警与公安干警到村民家中走访检查,两户村民均种植罂粟数十余株,干警们对罂粟植株予以铲除并将铲除的植株统一收缴和销毁。

过程中,检察干警发现部分村民仍然不知道种植罂粟是非法行为,其中一人以罂粟花颜色艳丽观赏性高为由种植,另一户则以用其果实泡水治疗腿疾为由种植,干警们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展普法宣传。

为防止村民再次种植罂粟,干警们又向周边群众发放禁种铲毒宣传手册,结合现场被铲除的罂粟实物,讲解毒品原植物的特征、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以及毒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调种植、贩卖、在食品中添加罂粟都是违法行为。若发现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屋顶阳台有种植罂粟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检察官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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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铲除恶之花

  2024-07-25

在第37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高群众防范毒品的意识,普及毒品禁种常识,大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共同对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开展铲除行动,并对群众进行禁毒普法宣传。

此次行动中,侦查人员在甘井子区某镇某村发现有村民在住宅周围种植罂粟的情况,市检察院干警与公安干警到村民家中走访检查,两户村民均种植罂粟数十余株,干警们对罂粟植株予以铲除并将铲除的植株统一收缴和销毁。

过程中,检察干警发现部分村民仍然不知道种植罂粟是非法行为,其中一人以罂粟花颜色艳丽观赏性高为由种植,另一户则以用其果实泡水治疗腿疾为由种植,干警们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展普法宣传。

为防止村民再次种植罂粟,干警们又向周边群众发放禁种铲毒宣传手册,结合现场被铲除的罂粟实物,讲解毒品原植物的特征、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以及毒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调种植、贩卖、在食品中添加罂粟都是违法行为。若发现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屋顶阳台有种植罂粟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检察官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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